消防车免税程序

2014/7/23 11:00:32 作者:发布企业:湖北江南东风汽车制造[打印]

企业在购买消防车的后,会面临着上户与不上户的决策,正规的消防车厂家都会向国家申报相关的免税政策,企业在上户时不用在交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我们相关税法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因此,如题中“ ="jtzyc./xiaofangche">消防车”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森林消防专用车”的,应当依法交纳车辆购置税。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辆,申请免征减免车辆购置税的程序为:

1、申请免税部门应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免税申请,同时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

2、国家税务总局将审核后同意免税的批准文件下发至纳税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

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逐级将免税车辆范围通知车购办。

4、车购办依据通知为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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