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察调研情况来看,各城市地成都铁广告经营模式大体相同,但具体经营管理上也有不同之处,总体表现出以下特点:
1、各城市地铁广告均由地铁总公司或其下属地铁广告公司经营管理。各城市地铁广告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经营代理权外包、设立合资公司合作经营和自营。早期较多采用经营代理权外包形式,合作者通过先期介入投资或交纳资源占用费租用地铁广告经营权,如上海、北京、广州1号线等地铁户外广告。地铁公司与媒体公司合作成立公司取得代理权共同经营,在近期被广泛采用,并成为主流经营模式,如上海最近成立申通德高公司、南京成立梅迪派勒公司等。地铁电视视频及地铁报也均采用了成立合作企业运作方式。采用自营方式经营的较少见,广州地铁公司倾向于自营模式。
2、在经营权代理外包方式上,各城市多选择独家代理,少数城市为多家代理。就户外广告而言,上海为独家代理模式,户外广告全部由德高公司代理经营。成都、南京、天津、重庆与上海类似。北京为多家代理模式,户外广告由多家公司代理,深圳与北京类似。广州为自营模式,目前只有1号线与德高合作经营,到期将收回经营权。地铁电视视频及地铁报,均采用独家合作经营模式。
3、在媒体经营上,各城市地铁广告都采取分媒体经营方式,即户外、电视视频、报纸(DM)等不同媒体以不同的形式分别经营。目前,德高中国(世界第二大户外广告公司,总部在法国)在六个城市取得地铁户外广告经营权,形成了网络并占据优势竞争地位。数码媒体集团(DMG)在五个城市取得地铁电视视频经营权,基本形成了全国性网络。地铁报多为地铁公司与当地市级党报合办。
4、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多表现为由专业程度较高的合作方为主导进行管理,除广州地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占主导外,其他城市地铁公司在广告经营方面介入程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