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晚报持续关注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行动,其中对于违法广告牌的认定及整治范围等问题尚不明确。现在这些问题终于有了答,案,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昨天正式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路沿线广告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整治要求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公路沿线广告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拆除我市范围内国、省道公路(含高速公路)沿线广告50%以上,有效消除公路沿线广告泛滥、零乱和失管现象,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努力构建公路沿线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美化公路周边环境。
《通知》也对整治行动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广大广告牌业主最关心的拆除范围,在《通知》中也进行了说明。《通知》中指出,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对公路沿线非法设置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牌都应拆除,首先拆除未经县级以上职能部门审批(不包括画面审核)的广告,其次拆除不符合新编制规划要求的广告,确保在今年9月10日前拆除总量50%以上的广告。
《通知》也明确了公路沿线广告设置的规划范围、禁止规划范围、设置要求以及规划编制审查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的广告牌设置要求,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设置公路标志外的其他标志(广告牌),高速公路每个枢纽互通区广告设置一般不宜多于4处,主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纵向间隔2公里内广告设置不宜多于1处,收费站区域一般不宜多于1处,服务区一般不宜多于2处(双向)。也就是说,原先不到百米就有1处广告牌的高速公路,将变成不低于2公里才有1处广告牌,广告牌密度大幅减少,“视觉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
据了解,此次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从6月1日~6月30日为规划编制阶段,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路管理局将完成辖区内公路沿线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审查和公布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将依法拆除责任范围内公路沿线50%以上的广告。9月11日到9月30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