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哪些情况下的女性可进行药物引产呢?

2015/12/10 11:13:22 作者:和平医生发布企业:鄂尔多斯市玛丽妇科医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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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市哪些情况下的女性可进行药物引产呢?

  在女性得知自己的意外怀孕后,大部分女性都是通过引产的方式来解除这个意外。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女性朋友都适合进行药流引产呢,否则会有怎样的情况产生呢?针对此疑问,呼市和平医院的专家为女性朋友做出了解答。

  可以进行药流引产的女性:

  1、患慢性肾炎。肾炎患者本身就不适合怀孕,在怀孕之后孕妇的肾脏负担会加重,使得身体的各种病症加重,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

  2、患糖尿病或其他器质性疾病的孕妇。患这些病症的孕妇,身体非常虚弱,随着胎儿慢慢长大,本身的负担会越来越重,既不利于母亲健康,也对胎儿非常不利。

  3、羊水过多。孕妇羊水过多时,会压迫到胃甚至影响到心脏的位置,使孕妇心悸、憋气。这种情况最好选择让孕妇进行引产。

  4、胎儿严重畸形或胎死腹中。通过超声波检查之后如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者胎死腹中的情况时,应立即引产。

  5、有妊娠中毒症。部分孕妇会在怀孕中后期出现全身血管收缩,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情况。如果选择继续怀孕,孕妇容易发生抽搐、胎儿缺氧的情况发生,在此情形下孕妇应该考虑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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