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公告

2016/7/6 15:27:46 作者:我要一桶浆糊发布企业: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打印]

近期,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商所)现货商品业务已正式上线运行,为避免新商所合作方在市场开发及交易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现就新商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商所所有合作方应认真阅读新商所官方网站,新商所对外发布的任何信息全部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二、合作方在各新闻媒体发布涉及新商所任何消息时,必须取得新商所的同意,加盖新商所公章。未经新商所同意,合作方通过媒体擅自发布新商所信息,新商所将追究合作方及媒体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新商所从未出售股权,也未上线外汇和原油交易品种。新商所系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新商所现有深圳、北京两办事处负责新商所市场开发(电话官网已发布),已上线的交易品种均已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相关文件、交易制度、运营中心、会员单位签约合同样本等均在新商所官方网站公布,请拟成为新商所的合作方认真审读。

四、新商所办事处、运营中心、会员单位对外发布的官网和其他宣传材料必须经新商所审核后发布,经新商所审核通过的各类宣传材料新商所将在官网上公示告知。未经新商所审核擅自发布对外信息新商所视为无效发布,新商所将按《新商所现货商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后果自负。

五、为保证投资者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合作伙伴要提高警惕,避免受损,一旦发现虚假信息请及时向新商所举报。

新商所商品现货交易服务平台,严格按照国家国发【2011】38号、国发办【2012】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新商所欢迎并感谢政府、媒体朋友和各界人士对新商所的关注和支持。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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