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讲堂第83集:收入确认的税务会计差异

2016/10/26 17:22:07 作者:中财讯集团发布企业:中财讯教育培训集团[打印]

  女会计:税博士,您好。我想问下,公司在销售产品,是需要安装调试的,而且一般我们都先收预收款。但关于发票开具的时点就出现了疑问,到底是应该在发货时开票还是等到调试验收合格再开呢?如果是发货时开那必定与报表确定收入不相符啊?


  税博士: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货物发出时,这是只确认销项税额;所得税确认收入或者说会计记收入可以在调试验收合格时,并且开具发票。


  女会计:在预售款时开了发票了,按您这样说,到调试验收合格时再开发票不就重复开票了吗?


  税博士:不是这样理解的。这是缴纳增值税和确认收入的问题,税费要求的是根据业务来确认收入,开具发票。比如你们公司这种情况预收款时,提前开具了发票,只是缴纳增值税。账务上,是不能确认为收入的,因为设备还没有安装调试,成本就没有支出。增值税填报上,有未开票和开票的选项,这时就是调整这个问题了,像你们已经开票,但尚未安装调试,账上不确认收入,在填报上,报交增值税。


  女会计:那如果我们收到钱,没开票呢?


  税博士:有的收到钱,但未开具发票,相应的安装调试已经合格,确认了收入,在报的时候在未开票里面填,开票的时候就不用报了。就是账上确认收入和缴纳增值税的时间上的差异,


  女会计:哦哦,我明白了。对了,税博士。我们这次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该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用不用分开核算呢?


  税博士: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该分别核算。但是你们公司这一项销售行为是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你们不用分开核算,直接按照销售服务或者货物缴纳增值税就行了。


  女会计:我们公司有一项不动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它所耗用的建筑服务,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税博士: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所以,这种情况是不能够抵扣的。


  女会计:哦!我知道了,税博士。谢谢您,今天真的是受益匪浅啊,下次有问题再来向您咨询!


  税博士:不客气,欢迎有问题再来咨询!


关键字:微讲堂,收入税务,会计差异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行业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其他新闻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指南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给我们留言
红盾
COPYRIGHT @ 2001-2017 CNlinf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商务网站 运营商:深圳市兴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39908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