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2017/7/18 14:48:37 作者:北京迎海东旭实验室家具发布企业:北京迎海东旭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打印]

简单介绍分级:
      一级实验室一般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
      二级适用于对人和环境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三级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四级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尚无有效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安全防护: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protectionforlaboratories)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感染是安全防护的最终目的。资料表明,由于实验室防护措施或制度不完善造成事故的发生率很高,而且这种现象在落后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同样存在,所以医学实验室的防护和管理在各国都受到高度的重视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实施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健全三级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制订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不同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不同的微生物及其毒素应补充规定的相应特殊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手册中明确列出并加以执行。加强单位对菌毒株的统一管理。建立实验室事故处理制度。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有安全监督专家,加强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重点督查认证,比如,实验室的设备设施、防护措施、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
2、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有利于提高其对实验室感染危害性的认识,是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最重要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心理素质,检验技术,生物安全操作和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及原则。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充分培训,除以上4个方面的内容以外,还应包括如何处理工作中的潜在危险以及必要的感染预防措施等,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清楚明白地了解试验中存在潜在微生物的种类与危害,从理论上做到自我防护。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接受安全教育,遵守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事生物安全操作的人员应训练有素,特别是对于所操作的病原体的危害要十分熟悉,要有应急准备。对于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装备,如呼吸防护器,宜进行反复训练,使使用者能迅速正确地戴上、卸下和使用,逐渐习惯呼吸防护器的阻力。
      另外,要对实验室操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实验人员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重视防护装备的使用,经常排查安全隐患。据报道,美国实验室要求新来人员在工作第一周内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体检和免疫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应记录工作人员的医学情况(病史),建议进行临床检查和收集基线血清。不让高危人群(如孕妇)从事较高危险的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人员的免疫状况可影响实验室感染的发生。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生感染,既往感染及接种疫苗可提高机体对某些病原体的免疫力。但疫苗不一定长期有效,牛痘疫苗接种时间超过20年将不能有效预防感染[22],因此要定期复检相关工作人员血清,及时补种。
4、配备安全防护措施:
      为达到生物安全的目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装备。安全装备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实验操作设备,如生物安全柜(biologicalsafetycabinet,BSC)等;另一部分是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
5、(BSC)
      最有效、最常用的防护设施是生物安全柜,它可使感染性气溶胶局限于一定的空间而不扩散,从而起到防护作用。根据柜内空气流动的方向,生物安全柜分为一、二、三级。最常用的是二级BSC,依据气流外排量的多少而分为A型和B型。三级级BSC是最高级别的一体化生物安全操作系统,是一个全封闭的通风气密装置,亦即P3实验室系统,可用于操作极其危险性的微生物学试验。目前,我国北京、上海、广东、湖北、黑龙江等省市都拥有自己的P3实验室,SARS过后,许多相关科研机构都投资建设了P3实验室。但由于P3实验室的建立和维护需花费巨额资金,有些实验室在设计、建设或使用过程中为了降低费用,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许多实验室的物理防护标准并不能达到P3等级。
6、个体防护装备(PPE)
      个体防护装备是抵御外来伤害,保护人体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装备。在恶劣环境下,个体防护装备可以保证人员进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它也是保证人员安全的最后防线。
      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规中,都有关于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安全[2000]189号文)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做出了规定。《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已于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实验室的常见个人防护装备主要有:护目镜、眼罩、口罩、面罩、工作帽罩、防毒面具、手套、工作服、防护服、隔离服、呼吸保护装置及正压气体供应工作服等[25],通常和BSC结合使用。要正确使用防护装备,除了考虑选用的类型以外,还需考虑佩戴尺寸、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期限、舒适程度及清洁保养等因素。
7、其它设施
      其他常规的保护性设施有移液管助吸器、用塑料离心管代替玻璃离心管、动物安全箱、生物垃圾安全桶、高压消毒装置以及各种消毒剂等。配套仪器也应配有安全罩。实验室常规配套设备要定期消毒、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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