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澳新安全强制认证产品范围

2017/10/11 8:44:06 作者:高工LED发布企业:扬州市弘旭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打印]

近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 AS/NZS 4417.2:2012 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第四版修订标准 A4:2017。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

  LED灯泡,小夜灯6类产品被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标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强制性安全证书(俗称:SAA)。

  具体如下:

  新增澳大利亚 Level 3 强制管控产品:除 LED 灯泡和小夜灯外,电暖水袋、直流隔离器、喷胶枪和柔性电热毯(被)也将在2018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

  新增新西兰 Level 2 产品: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安全级别划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 Level 3 产品降为 Level 2 产品, 同时从新西兰Level 2列表中删去;

  产品定义更新:柔性加热垫、治疗灯和墙壁开关等产品描述也在此修订中作了更新。

  检验检疫部门在此特别提醒辖区出口企业,LED产品因属于安全电压产品,国内尚未要求安全认证,大多产品缺乏前期的认证工作。因此关注和重视各国各地区法规准入更新以及生效时间,未雨绸缪,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或地区最新法规要求。


关键字:扬州弘旭,小夜灯,LED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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